随着二胎生育高峰期的到来,
生育保险也成为市民关注热点。二胎能否享受生育保险?全职太太如何用配偶的
生育保险报销?如果公司倒闭了,怎么领取生育
津贴?……记者就这些热点问题采访了市
社会保险基金管理局。
一胎二胎生育保险待遇一致
不少市民关心二胎和一胎享受的生育保险待遇是不是有差别?对此,市
社保局相关负责人表示,对于符合政策的二胎,享受的生育保险所有待遇和一胎是一致的。然而,对于全面二孩政策出台前已怀上二胎,尚未办理计生证明的,其产检的费用需本人现金支付,等到办理计划生育证明后再申请报销。
目前我市生育保险医疗费用的报销标准是多少?记者了解到,产前检查部分,提供婴儿出生证明的一次性支付2000元,其余情况按本市规定的产前检查项目及费用标准进行审核报销,超过2000元部分不予支付;对于单胎顺产,报销标准为2700元;对于单胎难产,包含剖宫产的,报销标准为5200元;对于多胎分娩,则在相应分娩标准的基础上,每增加一胎增加1000元。
生育津贴由单位统一申领
我市自2015年3月起全面实施生育保险。参保人可享受的生育保险待遇除了报销生育医疗费用,还包括生育津贴。生育津贴等同于产假工资吗?
该负责人介绍,严格意义上来讲,生育津贴并不等同于产假工资。职工依法享受产假或者计划生育手术休假期间,都可以享受生育津贴。男职工在做相关计划生育手术休假时也可以享受相应的生育津贴。不过,男性职工申请陪产假期间没有生育津贴。当然,职工也不可以同时享受生育津贴和产假工资。
值得注意的是,生育津贴是由用人单位先支付给员工,然后再向社保经办机构申请“报销”。当生育津贴高于职工原工资标准时,用人单位应当将生育津贴余额支付给职工;生育津贴低于职工原工资标准的,差额部分由用人单位补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