⑴结婚证原件和复印件;
⑵配偶的身份证和户口本原件和复印件。
经办机构自受理申请之日起一个月内,对申请资料进行审核,符合条件的,核定其应享受的生育待遇,并予以一次性计发;不符合条件的,应告知并说明理由。
为保障妇女的生理健康,各级社保局应积极开展参保女职工的妇科体检,其费用从生育保险基金中列支。
【注意】生育保险基金不予支付的费用:
1.违反国家计划生育政策规定所发生的各项费用;
2.因犯罪、自杀、吸毒、医疗事故等造成妊娠终止的各项费用;
3.在零售药店购买避孕药品、避孕工具等费用;
4.治疗不孕症或实施人工辅助生殖技术所发生的费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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