社保知识手册 | 社保查询 | 养老保险 | 医疗保险 | 生育保险 | 工伤保险 | 失业保险 | 百家争鸣 | 问吧
向日葵保险网 > 社会保险频道 > 生育保险 > 正文
 
深圳市生育保险医疗费用报销标准
向日葵保险网
[导读]:1.产前检查:提供婴儿出生证明的一次性支付2000元,其余情况按本市规定的产前检查项目及费用标准进行审核报销,超过2000元部分不予支付;
  2.享受待遇人员的身份证明;

  3.社会保障卡(职工提供);

  4.婴儿出生或者死亡证明(分娩的提供);

  5.相关医疗机构诊断证明;

  6.相关医疗费用明细、票据;

  7.符合计划生育规定的证明(产前检查及分娩的提供)。

分享到:

关注向日葵微信号
 

   用微信“扫一扫”,精彩内容随时看

社会保险关注排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