晚育独生是指:女23周岁以上结婚为晚婚,已婚妇女24周岁以上或晚婚后怀孕生育第一个孩子为晚育,并孩子领取独生子女证。
★同时具备以上多种情况的,生育津贴享受天数累加计算
生育津贴申报需要的材料:
1、《婴儿医学出生证》原件、复印件
2、出院记录(小结)(生育保险章和病案室章)
3、手术记录(剖宫产,生育保险章和病案室专用章)
4、诊断证明书。(诊断证明专用章和生育保险章)
5、晚育(24周岁登记结婚)独生的,提供《独生子女证》(婴儿的)原件、复印件
6、身份证复印件(二代两面复印)
用微信“扫一扫”,精彩内容随时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