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恐怕没有比我们更没人性的公司了,我生完孩子休产假的那几个月,别说基本工资了,扣完五险一金,我还欠公司钱呢?”“怎么会一点都没有呢,我生孩子那阵子,公司还给我每月开5000多元呢,好像跟工资也差不多!”这是两位刚生完孩子不久的两位妈妈的对话。两人对比明显,一位妈妈产假期间工资几乎为零,另一位则能拿到跟正常工资差不多的收入。这到底是怎么回事呢?
笔者就此采访了东莞市社保局长安分局工作人员黄瑜,多年来,她负责医疗生育待遇核发、生育报销单据审核等工作,在生育保险方面有着丰富的经验。“新妈妈产后一年内都可申领生育津贴。”黄瑜提醒,当生育津贴高于职工原工资标准时,用人单位应当将生育津贴余额支付给职工;生育津贴低于职工原工资标准的,差额部分由用人单位补足。
所以,新手妈妈们都应该看看自己的生育津贴是不是已经足额领取。
“奖励假”暂不计入生育津贴
生育保险中的生育津贴,是指对女性参保人因生育而离开工作岗位期间,由生育保险基金给予的假期津贴。职工已享受生育津贴的,视同用人单位已支付相应数额的工资。东莞生育津贴的领取分两种情况:按单位参保的参保人,由单位申领并拨至单位账户;本地户籍的灵活就业人员、村(社区)参保人员,由社保局将生育津贴直接打到其社会保障卡的金融账户上。
原来,上文中第二位妈妈说的5000多元的“工资”并不是自己的单位发放的,而是生育保险基金支付的生育津贴,这笔钱常常被人们俗称为“产假工资”。而第一位妈妈并非没有这笔津贴,而是她并不了解生育津贴的政策,所以产后也未向公司的人力资源部门申请这笔费用。
“全面二孩”在广东落地后,加上80天“奖励假”,未违反计划生育的新妈妈们可以享受178天的产假。很多新妈妈都在咨询,生育津贴待遇是否能按照这个时间来计算呢?
黄瑜介绍,按照广东省生育保险条例规定,顺产的产假天数是98天,剖腹产是128天,由于新设的80天产假是“奖励假”,因此根据省里规定,生育保险参保人不能享受80天“奖励假”的生育津贴。也就是说,生育津贴仍按照顺产98天、剖腹产128天来计算发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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