意见提出,在县级以下区域内,重点在小型企业集中的街镇和村居中,加快推进区域性工资集体协商工作;在生产经营特点相似的本市相关行业内,要率先开展县级以下行业性工资集体协商;
在工资分配和工资支付问题较为突出的行业,要大力推进行业协会和产业工会的组建,为开展行业性工资集体协商创造条件。
4.设立员工关怀基金
意见提出,引导青年职工参加本企业和社会各类慈善关爱活动,帮助青年职工接触社会、了解社会、关爱社会。鼓励企业建立员工关怀基金或其他企业内部员工互助互济制度,重点补助因自然灾害、社会公共突发事件或者重大病症等陷入困难的职工。
企业要举办心理知识讲座,通过电话、面询等方式疏导职工心理情绪,减轻心理压力。
5.农民工积分入户
意见提出,市发改委、社保、公安、人口等部门要按照省的有关指导意见,尽快制定农民工积分制入户城镇的配套措施和实施办法,做好申请入户、户籍转换、土地流转、社保关系转移接续等工作。各区(县级市)要简化办事程序,允许符合积分入户条件的农民工在其本人合法住所入户。
6.解决随迁子女义务教育问题
意见提出,来穗务工就业农民工随迁子女比较集中的区(县级市),应根据本辖区学位等情况,优先解决夫妻同在广州,在广州就业时间较长且纳入就业管理、缴交社保、符合计划生育政策的随迁子女享受公办义务教育。
对符合条件,但因学位限制安排在民办学校就读的,通过政府购买服务的方式进行补助。
7.建外来工公寓
意见提出,政府要采取引导扶持民营资本建设管理、村居集体经济组织建设管理和生产企业自建自管等多种模式,促进外来务工人员公寓房建设;加快公共租赁住房建设。
外来务工人员集体宿舍集中的地方可建设小区。企业应为职工提供集体宿舍、夫妻房,配置必要的生活设施,对自行安排居住场所的职工,企业可给予适当补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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