采取省级投资模式之后,县市各统筹单位应采取行政委托的方式将资金委托给省级社保经办机构,由后者再作为“委托人”,采取招标的方式将资金“外包”给法人投资主体,采取市场化投资方式。
就具体的投资策略来说,您有什么建议?
郑秉文:失业与养老保险基金资产流动性的要求存在一定差异性:养老保险基金的资产流动性要求不高,但失业保险基金的流动性则要求很高,因此,失业保险基金不适合实业和产业投资,而应以证券投资为主。
据此,失业保险基金投资策略便有如下3个思路可供比较选择:
一是国债投资,完全持有国债利率太低,流动性较差。
二是股票投资,完全持有权益类资产风险较大,也不是理想选择;
三是将上述二者结合的混合投资,既持有一定数量省级特种国债,又持有一定比重的权益类证券资产。
我倾向于对失业保险基金由省级政府发行特种国债。因为失业保险基金规模平均每个省份几十亿或上百亿元,正好可满足各省发行省级债券的实际需求,因此,具备发行省级债券的可操作性。
金融危机期间,国务院同意2009年地方发行2000亿元债券,期限3年,由财政部代理发行,列入省级预算管理,这对各省发行“省级特种失业保险债券”而言是一个有益尝试。此外,从失业保险的性质来看,发行“省级特种失业保险债券”恰好可把失业保险的责任完全下放给省级政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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