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2010年毕业,档案都放在海峡人才市场,户口在温泉派出所,集体户。户主庄锦兰,户主地址鼓楼区东大路36号。现在想打一张失业证明,请问怎么办?
《失业证》办理程序:
一、资格审查。失业青年持学历证书、《技术等级证书》或《岗位合格证书》、《身份证》、《户口簿(卡)》等有关证件和个人一寸照片(3张)进行资格审查。
二、集中教育。当月新增失业青年按照规定的时间、地点要求,接受就业指导等有关教育。
三、办理手续。失业青年经就业指导后,给予签发《失业证》。
《失业证》的核发人群包括失业青年和失业职工。
未初次就业的青年办理《失业证》前,应准备以下证件:首先到户口所在地社区居委会出具《失业证申领表》,再到所属街道办事处劳动保障服务中心盖章审核;户口簿原件;高中(含高职、中专、技校)以上毕业证原件;1寸免冠照片1张;身份证。有过工龄的弃档失业青年除要准备以上证件外,还需将档案一并交到失业登记处。失业青年不享受失业金待遇。
失业职工办理《失业证》一般是通过原单位办理的。单位需出具单位缴纳失业金缴费证明、单位养老保险编号及个人养老保险证编号。失业登记处接受职工档案,开具失业人员参加集中教育的通知书,由单位负责转交失业人员。失业人员需持本人身份证,按照规定的时间参加集中教育,填写求职、培训意向并领取《失业证》。需要注意的是,集中教育的时间为半天,失业人员无正当理由不按时参加的,视为自动放弃办理失业登记资格。
参加集中教育后,失业人员将《失业登记申请表》送所属街道办事处或劳动保障服务中心。领取职工失业保险金。
根据我市目前新政策,新办理失业登记的人员已不再发放《失业证》,改为《就业失业登记证》。
失业登记的对象包括下列人员:
(一)年满16周岁,从各类学校毕业、肄业未就业的;
(二)从各类用人单位就业转失业的;
(三)个体工商户业主或私营企业主停业、破产停止经营的;
(四)灵活就业人员中断就业的;
(五)承包土地被征用并符合规定条件的;
(六)军人退出现役且未纳入国家统一安置的,随军家属未就业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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