答:本人户口、身份证、毕业证明。
问:与用人单位终止或解除劳动关系的人员,申领需要哪些材料?
答:本人户口、身份证、毕业(肄业)证明、终止或解除劳动关系的证明。
问:因停业、关闭、破产停止经营的个体工商户业主或私营企业业主,申领需要什么材料?
答:本人户口、身份证、毕业(肄业)证明、停止经营的相关证明。
问:农民工和其他非本地户籍人员,办证时需要提供什么材料?
答:本人户口、身份证、毕业(肄业)证明、常住地居住证明、原劳动合同、参加社会保险等能够证明稳定就业6个月以上的相关材料;与用人单位终止或解除劳动关系的,还应提供终止或解除劳动关系的证明;因停产、关闭、破产停止经营的个体工商户业主或私营企业业主,还应提供停止经营的证明。
问:原有的《再就业优惠证》和《就业失业证》,需要更换新证吗?
答:需要。原持《再就业优惠证》和《就业失业证》,享受就业扶持政策未到期的劳动者,统一换发《就业失业登记证》,并将原有证件上的个人基本信息、就业与失业状况信息和享受扶持政策情况信息转记在《就业失业登记证》上。持《再就业优惠证》人员,还要将其所持的证件编号标注在《就业失业登记证》“其他记载事项”中。
问:新证到了外省能用吗?
答:可以,新证在全国范围内统一编号,统一式样印制。劳动者即便到外省就业,也能持证享受到统一的就业扶持政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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