随着广州市企业职工最低工资标准从1100元/月提高到1300元/月,失业保险金、医疗补助金的标准也随之进行了调整。
失业保险金提高
记者了解到,失业保险金标准一般为当地最低工资的80%。2009年9月,广州市失业保险金标准为791元/月,医疗补助金标准为86元/月。2010年5月起,广州市最低工资标准从860元/月提高到1100元/月,失业保险金标准也随之提高到880元/月,医疗补助金标准同时提高到110元/月
据市人社局法规处处长李程介绍,去年全广州约有25万人次领取了失业保险金。城镇职工失业后申领失业保险金,标准是当地最低工资标准的80%。
此外,根据规定,农民合同制工人失业后可申领一次性生活补助费,标准为缴纳失业保险费满一年的按其失业前月平均缴费工资的20%发给;以后每多缴纳一个月的失业保险费加发月平均工资的2%。李程表示,本次调整暂不包括农民工的一次性补助标准。
因为上调后的失业人员月补助标准达到1170元,有市民担心这样的标准会助长“懒汉”。对此,李程回应,失业人员领取失业保险金的期限根据其缴费年限核定,每次失业核定的领取期限最长为24个月。
此外,李程表示,目前失业补助标准当中的医疗补助金是以现金形式发放的,失业人员可以自行选择购买医保或者使用现金。根据计划,从今年7月起,该项医疗补助金将不再发放现金,而是转为统一直接为失业人员参加医保。“直接参保后,这笔钱就一定要根据参保人的就医情况来使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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