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省失业保险条例》规定,失业保险金按当地最低工资标准的80%按月发放。我省去年调整了最低工资标准,标准从一到七类,分别为480元、430元、380元、340元、310元、290元、270元,由各地选择实施。
目前广州市的最低工资标准为450元;深圳市为特区内595元、特区外460元;珠海为450元。劳动者可以咨询所在地劳动部门当地的最低工资标准,即可了解每月失业保险金的支付情况。
领多久?以缴费年限核定领取期限
另据规定,我省以失业人员缴费年限核定其领取失业保险金的期限,具体操作以4年为界,缴费不足或等于4年的,每满1年,领取期限为1个月;超过4年部分,每满半年领取期限增加1个月,每次领取期限最长为24个月。《条例》还规定,失业人员停止享受失业保险待遇后,其未领取期限自行结转至下次失业时合并计算。
比如,某职工在缴纳了9年的失业保险费后失业了,他可申领失业保险金的期限为4+(9?4)×2=4+10=14(月)。但在领取了3个月后,他再次找到了工作,此时,他剩余的14?3=11(月)的保险金领取期限可以转入下次失业后合并计算。
如果他不幸在工作了6年后再次失业,那么,他届时可领取失业保险金的期限为4+(6?4)×2+11=19(月)。当然,如果该职工在第二次就业后不满一年就失业了,他可继续领取上次剩余的11个月的失业保险金。
怎么领?失业者申领10日内有结果
据悉,社会保险经办机构要自受理失业人员申领失业保险待遇之日起10日内,对申请者资格进行审核认定,并将结果及有关事项告知申请人,对于符合法定享受失业保险待遇条件的,必须按时足额发放失业保险待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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