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失业保险知识汇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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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导读]:失业保险是指国家通过立法强制实行的,由社会集中建立基金,对因失业而暂时中断生活来源的劳动者提供物质帮助的制度。它是社会保障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是社会保险的主要项目之一。

  5、在领取失业保险金期间,出现哪些情形应终止失业保险待遇?

  (1)重新就业。失业人员在领取失业保险金期间,重新就业并已办理了就业手续的;

  (2)应征服兵役的;

  (3)移居境外的;

  (4)享受基本养老保险待遇的。失业人员在领取失业保险金期间达到法定退休年龄时,由其档案代管机构,为其申请办理退休手续,未委托档案代理的,由失业保险经办机构为其申报,按规定享受基本养老保险待遇;

  (5)被判刑收监执行或者劳动教养的;

  (6)无正当理由两次不接受当地人民政府指定的部门或者机构介绍的工作的;

  (7)有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6、再次失业人员怎样计算缴费年限和领取失业保险金的期限?

  失业人员在领取失业保险金期间重新就业后再次失业的,缴费时间重新计算,其领取失业保险金期限与前次失业应领取而尚未领取的期限合并计算,但最长不超过24个月;重新就业后不满一年再次失业的,可以继续申领其前次失业应领取而尚未领取的失业保险金。

  ◆更多问题请进:我国失业保险费缴费基数和缴费比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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