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次车祸,让李成(化名)忐忑不安,他倒不是担心自己的伤情,而是害怕别人接替他的工作后,自己虚报冒领失业救济金的丑事会暴露。但一切还是发生了。5月10日,北仑区法院以贪污罪判处李成有期徒刑6年6个月,并处没收财产1万元。
负责审核失业金发放
李成是80后,在大学里学的是劳动与社会保障专业,毕业后很快就找到了工作,与宁波一家人力资源服务有限公司签订了劳动合同,该公司将他派遣到宁波保税区(出口加工区)社会保险管理处。到岗后,李成主要负责失业保险救济金的审核与造册等工作。
一开始,李成对工作非常认真,他深知失业保险救济金对失业者来说,是一份重要的经济来源,每次有失业人员带着各种证明文件前来,李成都会很认真地进行审核、受理、报送。
虚增人员冒领失业金
一次,李成在审核农民工失业保险救济金发放的过程中,无意间发现其中存在可以造假的漏洞:按规定,在李成审核后还应有专人进行复审,但在实际操作中,这一环节常被省略;银行只对李成第一次提供的清单拟稿进行审核,审核后,出纳、银行并不留底,到正式的报表交给出纳进行报盘时,银行也不会再次审核;会计报送给市局的报表里,只显示申领救济金的人数和总金额,不用具体填报申领人员名单。也就是说,如果有人虚报申领失业救济金人员,很难被发现。
发现了这个情况,李成很兴奋,认为有机会发财了。
李成很快有了动作。银行审核时,清单上的名字、身份证和账号的户名要一致,清单上的人员还必须是就业管理服务系统中存在的失业人员。针对这个情况,李成拟制报表时,会虚增几个从就业管理服务系统中选出来的人员名单,这些人都早已离开宁波,并且没有申领过失业救济金或暂时不符合申领条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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