岗位补贴标准具体为:按申请上年度12月份失业保险参保人数20%,享受期限6个月失业保险金标准发放岗位补贴;对参保单位吸纳正在领取失业保险金的人员就业并签订一年以上期限劳动合同的,可按安置人数给予6个月失业保险金标准的岗位补贴。不过,补贴总额最高不得超过该单位上年度失业保险缴费总额的50%。
按湖南省有关规定,转岗培训补贴按失业人员技能培训补贴标准的40%执行,补贴总额最高不得超过该单位上年度失业保险缴费总额的40%。岗位补贴和转岗培训补贴同一单位只能享受一项。长沙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受理用人单位岗位补贴和转岗培训补贴申报,在市人社局办公大楼13楼市失业保险管理服务局。联系人:张征、陈霞,联系电话:0731-84907636、8490766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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