失业后要及时办理申领失业保险金手续
日前,贵阳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在对贵阳市失业人员的调查中发现,许多失业人员在解除劳动合同、领取补偿金后,却忘了申请领取或者不知道如何申领“失业金”。对此该部门提醒劳动者:凡非因本人意愿中断就业并符合条件的失业人员,应当在终止或解除劳动合同后及时办理申领失业保险金手续
终止合同之日起60日内办理申领手续
失业人员应持失业前所在单位为其出具的终止或解除劳动关系的证明及个人缴费登记卡,自终止或解除劳动关系之日起60日内到指定的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办理失业登记。符合领取条件的失业人员,自确认次月起领取失业保险金,领取期限自办理失业登记之日起计算。同时,办理申领失业金手续享受失业保险金需满足3个条件,即失业前所在单位和本人按照规定参加失业保险1年以上的;非因本人意愿中断就业的;已办理失业登记和求职登记的。
用人单位应及时为失业人员出具有关证明和个人缴费登记卡,告之其按照规定享受失业保险待遇的权利,并自解除或终止劳动关系之日7日内将失业人员名单报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备案。
享受失业保险金最长不超过24个月
失业人员的失业保险金,根据失业人员失业前所在用人单位和本人按规定缴纳失业保险费的时间计算:失业前累计缴费时间满1年不满2年的,领取失业金的期限为3个月;失业前累计缴费时间满2年不满3年的,领取失业金的期限为6个月;失业前累计缴费时间满3年不满4年的,领取失业金的期限为9个月;失业前累计缴费时间满4年不满5年的,领取失业金的期限为12个月;失业前累计缴费时间满5年不满6年的,领取失业金的期限为14个月;失业前累计缴费时间满6年的,领取失业金的期限为15个月;以后每增加1年,领取失业保险金的期限增加1个月,但最长不超过24个月。
领取失业保险金期间享受以下补助
医疗补助——失业人员在领取失业保险金期间,每月发给10元的医疗补助金;因患重病确需要住院治疗的,经统筹的社会保险经办机构批准,在指定医院治疗,并视其困难情况酌情发给不超过医疗费50%的补助,同时累计不得超过1500元。因参与违法犯罪活动而致伤、致病的,不予发给医疗补助金。
用微信“扫一扫”,精彩内容随时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