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甘肃失业保险金的领取期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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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导读]:甘肃省实施《失业保险条例》办法规定,城镇企业事业单位招用的农民合同制工人连续工作满1年,本单位并已缴纳了失业保险费,劳动合同期满未续订或者提前解除劳动合同的,可向社会保险经办机构申请一次性生活补助。
  甘肃省是如何规定农民合同制工人解除劳动关系后领取一次性生活补助的?

  甘肃省实施《失业保险条例》办法规定,城镇企业事业单位招用的农民合同制工人连续工作满1年,本单位并已缴纳了失业保险费,劳动合同期满未续订或者提前解除劳动合同的,可向社会保险经办机构申请一次性生活补助。

  领取补助金期限为:

  连续工作满1年不满2年的,发2个月生活补助;

  满2年不满3年的,发3个月生活补助;

  满3年不满4年的,发4个月生活补助;

  满4年不满5年的,发5个月生活补助;

  满5年以上的,发6个月生活补助。

  补助标准按失业保险金标准计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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