哪些单位要办理缴费申报?
《失业保险条例》规定城镇企业事业单位都要依照本条例规定,缴纳失业保险费。同时《社会保险费征缴暂行条例》规定缴费单位必须按月向社会保险经办机构申报应缴纳的社会保险费数额,经社会保险经办机构核定后,在规定期限内缴纳社会保险费。也就是说,《失业保险条例》覆盖范围内的缴费单位都必须办理缴费申报。
如何进行失业保险缴费申报?
劳动保障部《社会保险费申报缴纳管理暂行办法》规定,缴费单位应当在每月5日前,向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办理缴费申报。
参保单位需填报《社会保险费申报表》,并提供失业保险费代扣代缴明细表、劳动工资统计月(年)报表及经办机构规定的其他相关资料。
参保单位人员发生变化时,应按规定及时到经办机构进行人员变动缴费申报,填报《参保单位职工人数增减情况申报表》,并提供相关证明和资料,办理缴费申报手续,经办机构予以受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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