济南这一做法在全国属首例,失业保险金还增添了临时物价补贴
从市人社局获悉,社保部门近期出台一系列惠民政策,目前各项补贴已发放到位。未及时参保或未领取相应待遇的人员,可拨打12333社保热线咨询或投诉。
失业保险挂钩物价指数市人社局公布,失业保险金增添了临时物价补贴,发放标准挂钩低收入居民基本生活费用价格指数,当年度指数同比涨幅超过5%时,领取失业保险金人员可以领取到临时物价补贴。据了解,2011年下半年,济南市该指数同比涨幅为6.1%。市人社局已为6.5万人次失业人员发放了2011年7月至12月的临时物价补贴。发放标准为市内5区每人每月36.6元,其他县(市)每人每月补贴33.55元。
失业期间可代缴医保费自2011年7月起,城镇职工医疗保险待遇基本普及全市1.07万失业人员,市社保局每月为其交纳194.92元医疗保险费,失业职工领取失业金期间享有医疗保险个人账户金待遇。此外,失业人员按规定参加大额医疗费救助,享受大额医疗救助金待遇,救助金由个人缴纳,医疗保险经办机构从医疗保险个人账户金中按每月4元的标准代扣代缴。
单亲有未成年子女失业金上调
市人社局规定,单亲有未成年子女失业人员,在统一失业保险金标准基础上再增加40%。符合政策的人员只需提供户口簿、身份证、离婚证,即可到户籍所在地失业保险经办机构申领。目前,单亲有未成年子女的失业人员每月可领到840元失业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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