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失业保险待遇的申领
(一)申领条件
深圳市户籍失业员工同时具备下列条件,可以申领失业保险金:
1、在法定劳动年龄之内具有劳动能力;
2、在深圳市连续工作一年以上;
3、失业后按规定进行登记并有求职意向;
4、原工作单位按规定缴纳了失业保险费。
(二)待遇项目
1、失业保险金;
2、领取失业保险金期间的生活困难补助金;
3、领取失业保险金期间享受住院医疗保险待遇。
(三)提供的材料
1、填写《深圳市失业保险金申领审核表》;
2、深圳市失业员工证复印件(验原件);
3、身份证、户口簿复印件(验原件);
4、工、农、中、建四家国有商业银行中任一家银行个人活期储蓄存折(户名帐号页)复印件(验原件);
5、属市外调入的,须提供调入深圳市前连续工龄的档案材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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