揭秘心理误区近六成市民不愿领取失业保险金
面对突然的失业,经济困难期可以向当地社保部门申请领取失业保险金,这是国家对于民众工作生活的一种政策保障。然而,近日,在网上发起了一项关于“你会不会去领失业保险?”的调查。结果显示,只有37.05%的网友选择领失业保险,而剩下的六成以上网友选择不领失业保险。调查方对被调查的对象进行过访问,不愿领取失业保险金的原因基本集中在:“丢面子”,“手续复杂”,“不知道怎么领”三个方面。
与此同时,记者也从武汉市社保局了解到,失业后,确实少有人主动申请领取失业保险金。目前,享受失业保险待遇的人数仅为整体参保人数的0.88%,不到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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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募基金一季度减仓凶猛房地产信托和基金是稻草or活水?征收浮盈税令PE合伙制优势尽失“去年底全市失业保险的发放标准调高了,中心城区可以拿到每个月770元。”记者从武汉市社保局了解到,目前,武汉市中心城区、武汉经济技术开发区、东湖新技术开发区的失业人员失业保险金为每个月770元。东西湖、汉南、蔡甸、江夏、黄陂、新洲区失业保险金标准为每月630元。
另一方面,与其他城市相比,武汉的失业保险金发放范围更宽,发放条件也更优质。“拿广州来说,失业人员失业前所在单位和本人按照规定缴费时间满1年的,失业后只能领取1个月的失业保险金,而武汉则可以领3个月,此后每缴一年增加2个月,领取时间上限为24个月。”武汉市社保局相关人士说,这样算下来,即便是刚工作一年的人,也能有3个月的工作“空仓期”,压力也相对小一些。
然而,即便金额上调和政策优惠,依然少有人愿意领取失业保险金。根据武汉市社保局统计的数据显示,截至去年12月,武汉市失业保险参保人数为136万人,而正在享受失业保险待遇的人则只有1.2万人,约为总参保人数的0.88%。
“还是与人们的心理误区有关,尤其是年轻人,多数都认为吃政府救济是一件丢脸的事。”社保局相关人士分析,许多前来申请领失业保险金的人多数都不愿让人知道,怕被人嘲笑或者影响寻找下一份工作。也有一些人对失业保险理解不全,误区较多,从而产生各种顾虑,因此宁愿放弃享受该项福利。
失业保险心理误区一
领失业金等于游手好闲
案例:周文康37岁工作时间:13年
周文康万万没有想到的是,在工作了13年后,公司会倒闭。于是,正值壮年的他突然变成了无业人士。
“妻子是餐厅的服务员,一个月才挣1500多块,家里的孩子才上小学,父母又已经退休。”不管怎么看,周文康都属于不能断饷的人群之列,于是,有朋友建议他去申请领取失业保险金。“以前的单位很正规,每个月都按时帮我缴失业金,根据我的工作年限,可以领取2年的失业金。”话虽这样说,周文康仍然选择放弃领取失业保险金。“实在丢不起那个人,要是别人知道我一个大男人要吃救济,一定觉得我游手好闲。”
幸好,两个月以后,周文康又找到了新的工作。“失业的时候,经济上确实艰苦一些,但至少我没被人说闲话。”周文康说,失业不要紧,最害怕腰杆挺不直,宁愿吃苦也不要救济。
◇专家说法:失业金是政府福利,能领就该领
周文康的想法在社保局的工作人员眼里,是一种常见的情况,尤其是年轻的男士更加不愿靠政府“救济”来过生活。“其实,这种想法是错的,政府福利和救济是两个概念。”社保局专家说,失业保险是由国家通过立法强制实行的,由社会集中建立基金,对因失业而暂时中断生活来源的劳动者提供物质帮助的制度。它是社会保障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是社会保险的主要项目之一。失业金的组成是由单位和个人共同缴纳产生,只要是按时缴纳了失业金的人都应该享受到这种保障。
“市民们可以这样想,我们平时交了医保,生病时就可以享受医保报销,那么,既然我们也交了失业金,那么失业时也同样应该享受失业保障。”专家表示,领取失业金实际上和享受医保的性质一样,它只是帮助失业人员度过寻找工作的“空仓期”,绝对不是游手好闲的表现。
失业保险心理误区二
单位没交失业金,只能认倒霉
案例:赵先生44岁工作时间:18年
赵先生原本是一家私营企业的员工,公司被其他单位收购以后,他下岗回家。由于年龄大,再找工作不是件容易事,他决定,一边领取政府失业保险金补贴家用一边重新找工作。
谁知,等到赵先生前往社保机构办理申请的时候,工作人员表示,他以前所在的单位并没有帮他缴纳失业金,因此,他无法获得失业保障。“这简直是晴天霹雳,我一直以为医保、养老金和失业金是同时缴纳的。”赵先生后来才知道,原来的单位只帮他缴纳了养老保险、医疗保险、工伤保险费,但未缴纳失业保险费。然而,现在自己下岗在家,重新找回单位让他们补齐缴费已经不可能。“我只能认倒霉,努力找工作,尽早脱离失业的日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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