昨日,记者从江门物价局了解到,为缓解物价上涨对低收入群众基本生活影响,在去年实施的《江门市低收入群众临时价格补贴与价格上涨联动机制》(以下简称联动机制)基础上,将进一步完善具体实施办法,扩大补贴范围、扩宽启动条件、提高补贴标准、完善补贴办法。具体补贴从今年4月份开始。
1.扩大补贴范围
领取失业保险人员纳入补贴
物价部门称,去年江门已在全省率先将低收入家庭户纳入临时价格补贴对象范围,实施新的联动机制后,全市临时价格补贴对象为除了原有的城乡低保户、优抚对象、农村五保户、低收入家庭户、和当地政府认定的其他低收入群体外,领取失业保险人员这次也被纳入其中,临时价格补贴的低收入群众也将超过10万人,从而使更多的群众受惠。
2.扩宽启动条件
水电类价格涨幅3月连超7%发补贴
根据原有的临时价格补贴实施办法,规定当CPI同比涨幅连续3个月超过3%,或食品类价格同比涨幅连续3个月超过7%时,即启动联动机制,向需要补贴的人群发放临时价格补贴。
而调整后则在原启动条件的基础上,增加居住类中水、电、燃料类价格同比涨幅连续3个月超过7%时,也可启动联动机制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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