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连云港失业保险待遇调整 最高标准为110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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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导读]:广大失业人员注意了,连云港失业保险金待遇调整了。8日从连云港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了解到,从8月1日起,对市区失业保险金标准进行调整,其中,市区失业保险最高标准提高至当前的市区最低工资标准,将市区失业保险最低标准提高至当前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标准的1.5倍。
  截至7月末,全市失业保险在领人数为4471人,其中,市本级为3055人。本次调整将市区失业保险待遇最低标准提高至570元(相当于月平均缴费基数为1425元),市本级涉及失业人员814人,增发失业保险金4.36万元;失业保险待遇最高标准提高到1100元(相当于月平均缴费基数为2750元),市本级涉及失业人员55人,增发失业保险金0.88万元。

  根据规定,缴费不满10年的,失业保险金的标准,按照失业人员失业前12个月月平均缴费工资的40%确定;缴费满10年不满20年的,按照失业人员失业前12个月月平均缴费工资的45%确定;缴费20年以上的,按失业人员失业前12个月月平均缴费工资的50%确定。

  失业保险金最高不得超过当地最低工资标准,最低不得低于当地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标准的1.5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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