失业保险是一种社会保险与福利相结合的制度,它是给投过失业险金的失业的人提供一种保险赔偿的制度。
失业保险制度作为我国社会保障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随着不断的尝试和改革,一步步走向成熟和完善。
失业保险待遇必须符合的条件
1.失业前,所在单位及个人已参加失业保险;
2.按规定,履行缴费义务满1年;
3.终止就业并非本人意愿;
4.有求职要求,进行失业登记。
失业保险金发放标准根据新规定和中央、国务院关于提高低收入人员工资水平的要求,我市失业保险金月发放标准为:
1.累计缴费时间不满5年的,发放标准为291元;
2.累计缴费时间满5年不满10年的,发放标准为312元;
3.累计缴费时间满15年不满20年的,发放标准为354元;
4.累计缴费时间满20年以上的,发放标准为374元;
5.从领取失业保险金一年后,发放标准一律按291元发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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