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宁波失业保险基金使用新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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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导读]:宁波市出台了《关于使用失业保险基金预防失业促进就业有关问题的通知》。通知最大的亮点就是支持创业,帮扶中小微企业转型升级。失业保险基金使用新规定。
  扶持鼓励创业方面

  小额担保贷款额度提高至5万~50万元

  《通知》规定,在市级统筹区内新创办的企业(除建筑业、娱乐业等行业外)招用本市户籍人员,签订1年以上劳动合同,办理就业登记并按规定缴纳相应保险满1年,可享受创业带动就业岗位补贴。补贴标准为每带动1人就业每年补贴2000元,每家企业每年最高补贴金额不超过10万元,期限最长不超过3年。

  创业者社会保险补贴范围也有所扩大,除了本市户籍人员外,还有毕业5年内高校毕业生。新创办企业的,补贴标准为企业应缴纳的基本养老、基本医疗和失业保险费最低标准之和;新创办个体工商户的,补贴标准为依法应缴纳的基本养老、基本医疗和失业保险费最低标准之和的三分之二。

  小额担保贷款额度大幅提高,从原来的5万~15万元提高到5万~50万元,本市户籍人员和毕业5年之内的高校毕业生都可申请。贷款期限为1年,到期还本付息后,符合条件的可续贷2次。

  当然,5万~50万的小额担保贷款申请条件是有具体规定的,市人力社保局副局长陈文伟介绍,比如在市小额担保贷款信用社区内从事创业活动,贷款最高额度不超过5万元,高校毕业生在市级大学生创业园区内从事创业活动,最高额度可达10万元;对合伙经营的,最高金额可达50万元,但每人不超过15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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