外来工可在广州领失业保险金!失业保险金只有失业保险参保人员才能领取,金额为广州最低工资标准(840元)的80%(672元),最长只能连续领取24个月,金额从社保基金中划扣。
人手一册"劳动存折"
《广州市劳动用工备案和就业失业登记办法》(下简称《办法》)明确规定,广州市农村劳动力和稳定就业满6个月的流动人员也可进行失业登记、享受政府就业援助及依规领取失业保险金。
市劳保局局长崔仁泉认为,该办法实行了城乡平等的基本就业服务制度,将有劳动能力且有就业愿望的城镇劳动者、非农产业的农村劳动者和入穗稳定就业满6个月的流动人员,全部纳入到政府就业失业管理系统,享受就业失业登记、免费职业指导、职业介绍、政策咨询等基本公共就业服务。
崔仁泉说,《办法》整合了原来城镇、农村和外来劳动者分别使用的职工劳动手册、农村劳动力就业手册、市流动人员劳动手册,统一使用《广东省就业失业手册》,实现"四证合一"。他特别指出,《办法》所指"稳定就业满6个月的流动人员",是指在广州居住满6个月,失业前在本市同一用人单位连续就业满6个月,并进行了就业登记的流动人员。记者了解到,新的劳动手册只保留个人基本信息和手册变更项目,采用存折样貌,磁条内存储个人劳动信息,如此设置为下一步向广州市社会保障(市民)卡的过渡创造了条件。
据悉,《办法》有效期5年,届时用人单位招工,必须在30日内到就业服务机构办理劳动用工备案,并为劳动者办理就业登记,除了要签订劳动合同,还必须由员工在《广州市劳动用工和社会保险增减员表》上签名确认。
有关负责人透露,各街区服务机构将设"存折"对应的"自助终端",劳动者可通过自助终端,随时掌握自己的劳动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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