失业金将直接打入个人账户,终结了26年来到区县和街道领取失业保险待遇的历史。
今天上午市人力社保局发布《关于调整失业保险待遇发放流程的通知》。
4月1日起,失业保险金改为由市社保中心委托代发银行发放,并统一时间,失业人员在申领失业保险金的次月17日后就可以领取。
调整·时间
固定每月17日发
本次流程调整统一了全市失业保险金的领取时间,固定在每月的17日。失业人员在申领失业保险金次月的17日开始,就可以领取到失业金。
解读:目前,失业保险待遇资金发放是经市、区县、街道(乡镇)三级,最终由街(乡)社保所发放给失业人员。本市共有300多个街道(乡镇)社保所,每个社保所都各自规定发放失业保险金的时间,不尽相同,不便于失业人员领取,也不利于社保基金的监管,因此需要统一。
调整·渠道
直接入个人账户
此次调整还统一了失业保险待遇资金的发放渠道,由原先的社保所发放改为统一由市社保中心发放。
市社保中心委托代发银行,将资金直接发放到个人账户中,实现了失业保险金的社会化发放。
解读:失业人员可以在13家代发银行和邮政储蓄所中自选一家办理存折(卡),以便每月领取失业保险金及其他失业保险待遇。代发银行详情将于近日公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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