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县就业处以问答形式解答失业待遇相关政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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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导读]:目前仍有许多老百姓不是很了解失业待遇方面的相关政策,针对这一问题,县就业处开拓创新,首次以问答形式向老百姓讲解失业待遇方面的相关政策,直观、简单,老百姓更加容易理解。
  四、我失业后可以随时来办理失业金申领吗?

  答:您需要自解除/终止劳动关系之日起六十日内,持单位开具的解除/终止劳动关系证明,到县就业处7号窗口办理。

  五、我失业期间的医疗保险你们会帮我缴纳吗?

  答:是的,如果你是城镇户口,那么从你失业登记当月开始,我们将为你缴纳医疗保险及补充医疗,缴纳的月数和你享受失业待遇的月数相同。

  六、我的失业保险待遇期限是怎么算的?

  答:我们是根据你的缴费时间来计算的,计算方法如下:

  (一)缴费时间不满一年的,不领取失业保险金;

  (二)缴费时间满一年的,领取二个月失业保险金;

  (三)缴费时间一年以上的,一年以上部分,每满八个月增发一个月失业保险金,余数超过四个月不满八个月的(含四个月),按照八个月计算,但享受待遇期限最长不超过二十四个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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