现场二:工厂合同没注明工资额工资表不严谨不规范
10点20分,检查组一行又来到了开发区另一家工厂,该公司成立不久,但员工有上千人,规模较大。
“怎么劳动合同上没写明工资金额?”检查组在查看该公司劳动合同书时发现,该公司虽然与每一位劳动者都签订了合同,但合同上并没有写明员工基本工资金额。检查组告诉负责人,“如果不写明金额,一旦公司与劳动者发生劳动争议,就会面临不小的风险,写清楚也是对公司自身负责。”
“100元?300元?为什么这些工人一个月才拿到这么点工资?”在工资表上,检查组也发现了问题,部分工人6月的工资并没有达到新要求的最低工资标准1070元。
“他们是新进员工,出勤时间少,并不是每天都在上班,只干了几天,所以工资也少。”负责人解释道。
“那就应该在工资表上记录清楚员工旷工、请假或是出勤的天数,工资表要做规范。”检查人员告诉该负责人。在该工厂,检查组也发现了没有全员参保,参保的员工也只是参加了工伤、养老、生育保险,而全员职工都没有买失业和医疗保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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