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无锡失业金领取程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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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导读]:按失业人员失业前12个月月平均缴纳失业保险费工资基数的40%确定,但最高不得超过当地最低工资标准,最低不得低于当地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标准,同时按失业保险金标准的10%核定门诊医疗费,每月发给个人包干使用。

  问:在无锡工作快4年了,现在公司裁员。我的保险金该怎么办?

  答:失业人员申领失业保险金程序

  一、办理条件:

  1、按照规定参加失业保险,所在单位和本人已按照规定履行缴费义务满一年的;

  2、非因本人意愿中断就业的;

  3、已办理失业登记,并有求职要求的。

  失业保险金给付标准:

  按失业人员失业前12个月月平均缴纳失业保险费工资基数的40%确定,但最高不得超过当地最低工资标准,最低不得低于当地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标准,同时按失业保险金标准的10%核定门诊医疗费,每月发给个人包干使用。

  享受失业保险金期限:

  失业前所在单位和本人均已足额缴纳失业保险费的,缴费每满一年享受2个月失业保险金,但最长领取期限不得超过24个月。

  二、办理程序:

  个人申请--→初步审核--→复审核准--→出具单证

  1、被终止或解除劳动关系的职工,应在终止或解除劳动合同之日起六十天内,先到户籍所在地街道或乡镇劳动保障所办理失业登记手续,后到区劳动保障管理机构申请失业保险金。

  2、区劳动保障管理机构受理"申请",对申领者的资格进行初审,并在一周内报市劳动就业管理机构审核;此后将核准结果及相关事项告知本人,同时出具失业保险金领取"通知"书。

  3、经审核符合条件者,失业保险金从核准之次月起按月发放。

  三、申办材料:

  1、本人身份证明;

  2、《就业登记证》(随人事档案转移);

  3、无锡市终止或解除劳动关系通知单;

  4、《职工养老保险手册》(档案挂靠人员须同时提供挂靠期间所有失业保险缴费单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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