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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佛山】广东拟规定失业女性生育当月可领三倍失业保险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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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导读]:《广东省失业保险条例(修订草案)》(下称“修订草案”)昨日提交省十二届人大常委会第四次会议审议,相较于已实施11年之久的旧版条例,修订草案中做出了多项重大修改,其中规定消除农民工与城镇职工的差异,保障农民工与城镇职工同样缴费、同等待遇。
  关系转移??

  无需提供失业保险关系转移凭证

  《修订草案》中还对职工、失业人员转移失业保险关系的程序进行了细化,包括失业人员领取失业保险金期间在本省行政区域内跨统筹地区重新就业并参加失业保险的,户籍在本省行政区域内、统筹地区外的失业人员,符合失业保险金领取条件的,跨省、自治区、直辖市转移失业保险关系或者享受失业保险待遇的等多种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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