珠海市失业保险办理常见问题解答
问:城镇户口参保人领取失业金需提供什么材料?
答:领取失业金需提供以下材料:《珠海市领取失业保险金申请表》(2)本人身份证原件(3)《就业失业登记证》(4)《领取失业保险金人员就业指导培训回执》(非本市户籍人员不需提供)(5)单位所在地劳动管理部门出具的《解约通知书》或《外来务工人员失业证明》。(6)无社会保障卡的提供本人本市银行存折或借记卡(限工行、农行)。
问:失业人员领取失业保险金期间是否参加医疗保险?
答:失业人员领取失业保险金期间继续参加医疗保险,应缴纳的医疗保险费从失业保险基金中支付,个人不缴费。
问:参保人属于农业户口,参加失业保险失业后享受的待遇如何?
答:参加失业保险并连续履行缴费义务满一年以上、劳动合同期满未续订或者提前解除劳动合同的农民合同工,在终止、解除劳动关系或者劳动争议仲裁、判决生效之日起60日内可申领一次性生活补助。目前我市失业一次性生活补助金标准为:连续缴费满一年的按其本人平均缴费工资的20%发放,超过一年的,每增加一个月缴费增加其本人平均缴费工资的2%。
用微信“扫一扫”,精彩内容随时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