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我区领取失业金人员首批7人顺利兑现一次性就业创业补助54250元,补助金额为上次失业未领取的剩余期限失业保险金,极大的鼓励了失业人员实现就业创业。
为了在去产能过程中化解企业分流职工的压力,减轻企业负担,我市从3月起对领取失业保险金期间,实现就业创业的失业人员实施一次性就业创业补助政策。我区首批人员已顺利兑现一次性就业创业补助。
家住南坪的老张拿着刚领到的1万多元就业创业补助,高兴得合不拢嘴。老张去年9月从一家铝业公司失业后,领取了两个月的失业金。12月,老张又在一家催化剂制造公司找到了工作。按照此前规定,一旦实现就业将暂停失业保险金的发放,因此原本应享受15个月失业金的老张只领取了两个月后就没有领取到剩余的失业金。新政策出台后,老张符合政策规定,在递交了申请之后,老张顺利领到了剩余的11375元失业金,作为一次性就业创业补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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哪些人可申请失业再就业或创业?
记者从区就业局失业保险科了解到,补助有两类,失业人员可在签订合同(自主创业)后180天内申请,一类是需在领取失业保险金期间被单位吸纳,并签订1年以上合同,且按规定参加了90天失业保险的人员;另一类则是在满足上述条件后,实现了自主创业的人员。但需要注意的是,创业人员必须持有工商执照,而退休人员则不能享受补助。该项政策目前只适用于持有重庆户口的市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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