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失业救济金怎么领取 失业救济金领取条件、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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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导读]:失业救济金领取条件有哪些?领取标准是怎样的?失业救济金是职工暂时丧失工作或劳动收入,在等待就业期间,可以从国家或者社会获得物质帮助的社会保障。职工按照相关规定缴纳失业保险满一年以上,被用人单位终止劳动合同或被解除劳动合同等,携带有效身份证件及解除劳动关系的材料,到失业保险管理机构领取失业救济金。
  1、提供解除劳动关系的材料;

  2、个人身份证;

  3、户口本、照片等

  失业救济金领取流程

  1、领取失业救济金的失业职工须持《终止劳动合同决定书》到开发区劳动人事局办理开发区失业登记手续。

  2、失业职工本人须持《劳动保险手册》或(保险卡、投保明细单)、身份证、开发区失业人员登记表、《终止劳动合同决定书》,到开发区分中心发放部办理领取失业救济金的手续。

  3、办理失业救济金申请的有效期:自签定《终止劳动合同书》之日起,两个月内办理。

  4、失业救济金必须由本人亲自领取,且当月失业救济金当月领取,过期视同职工本人放弃。因病或就职前外出培训不能按时领取失业救济金的,须持有关住院、病情证明或相关证明向开发区分中心提出书面申请,经批准后方可办理领取事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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