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失业保险降费率政策陆续落地 再为企业降成本234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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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导读]:本次阶段性降低失业保险费率,已是国务院第三次作出类似决定。从此前执行情况看,降费总体效果较好,有效地降低了企业成本,促进了实体经济发展。
 
  第二,国务院对阶段性降低失业保险费率提出了明确要求,当前总费率为1.5%的省份,要在确保失业保险金按时足额发放、稳岗补贴政策顺利实施的前提下,将总费率再降低0.5个百分点,具体方案由省级人民政府根据本地基金结余情况确定,不搞“一刀切”,有利于基金运行平稳。
 
  第三,此次降费之前,全国已有10个省份将失业保险费率降至1%,没有出现失业保险待遇标准降低、影响失业保险待遇按时足额发放的情况。
 
  暂不降低养老医疗保险费率
 
  此次阶段性降低费率仅涉及失业保险基金,并未涉及其他险种。对此,人社部回应表示,目前,养老保险和医疗保险基金总体运行平稳,但随着人口老龄化以及其他因素的影响,基金收支平衡压力日益加剧,可持续发展面临严峻挑战。同时,工伤保险和生育保险费率已降至较低水平。经对各项社会保险基金的收支进行反复测算,综合考虑,决定此次仅对失业保险阶段性降低费率。
 
  此次阶段性降费执行到2018年4月30日。该负责人表示,此次政策期限与2016年阶段性降低失业保险费率政策期限保持一致,这有利于统筹推进。同时统筹考虑了降低企业成本、服务于促进实体经济发展和失业保险制度的可持续性,特别是未来需要应对的失业风险,因此是阶段性的,期限不宜过长。
 
  这位负责人说,此政策到期后,国务院将综合考虑经济社会发展情况、就业形势、基金运行情况等多种因素,在科学测算和论证的基础上再作出决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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