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方便个体参保人员实现同月参保缴费,人社局调整社会保险个体参保缴费方式。
问:个体参保缴费方式有哪些改变?
答:由原来“当月办理参保手续,次月缴费”调整为“当月可同时办理参保、缴费”手续,办理时间缩短1个月。
现在用《电子缴税(费)付款凭证》替换《社会保险缴费记录卡》,为今后逐步实行自助银行、网上银行、委托代扣等缴费方式做准备。
问:个体参保首次如何缴费?
答:以个体身份参保首次缴费的,于每月1日—24日到社保参保代理窗口申报缴纳养老、医疗保险费,再持《养老医疗保险申报缴费单》,向徽商银行提供“个人社保编号”即可缴费。
问:个体如何续缴养老、医疗保险费?
答:续缴养老保险费的,“申报一次,缴费一次”,即在养老保险缴费期满后,个人需重新到参保代理窗口申报打印《养老医疗保险申报缴费单》后向徽商银行缴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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