社保知识手册 | 社保查询 | 养老保险 | 医疗保险 | 生育保险 | 工伤保险 | 失业保险 | 百家争鸣 | 问吧
向日葵保险网 > 社会保险频道 > 维权案例 > 正文
 
“假社保”购房套牢异乡人
向日葵保险网
[导读]:为了买房子,刘先生听了售楼小姐的话,花1万5千多元钱买了个“假社保”,可等他付了20多万首付款后才得知,办“假社保”的公司已被银行列入“黑名单”,房贷按揭办不了了,刘先生想退房,但遭到了开发商的拒绝。记者咨询律师得知,社保作假是一种违法行为,涉嫌作假的三方都存在过错,需要承担相应责任。

  12月12日,记者以一位想在合肥购房、又无法获得贷款的外地购房者身份,致电三和房产中介,询问是否有可以“变通”的办法,果然,工作人员表示可以。

  “我们给你找个公司挂靠,开个社保账户,然后补交社保等,并交纳一些滞纳金,再找个关系比较好的银行,就可以帮你顺利获得贷款了。”工作人员说,中介需要收取一定的手续费。

  合肥市房产中介行业一位工作人员表示,房产中介协会禁止中介的这种行为,“刘先生可以投诉此事,如果事实情况的确如此,协会会对其作出备案不通过等处罚。”

  而中介口中的补办社保是否合法呢?记者就此咨询了合肥市人社局,一位工作人员表示,挂靠社保的一旦被证实是虚假劳动关系,社保部门将取消参保资格,在监察方面,还会被追究相应责任,“我们目前还没有发现这样的情况,一旦发现作假,银行贷款也自然会被取消。”

  12348法律咨询热线的值班律师也表示,社保作假是一种违法行为,“开发商和中介公司为购房者办理假社保,而刘先生也知情,所以,三方都存在过错,需要承担相应的责任。”
 

分享到:

关注向日葵微信号
 

   用微信“扫一扫”,精彩内容随时看

社会保险关注排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