成都农民工综合保险与城镇职工社保并轨
成都的社会保险制度又迎来一次大改革!成都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对外发布消息:从2011年4月1日起,成都将停止办理非城镇户籍从业人员综合社会保险(以下简称“综合保险”)。此后,成都市行政区域内在职劳动者将全部参加城镇职工社会保险;无用人单位的劳动者则可自主选择参加城镇职工社会保险、或是城乡居民社会保险。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副局长张小江称,至此,成都市城乡社会保险制度碎片全面消除,基本养老保险、基本医疗保险、失业保险、工伤保险、生育保险等5大社会保险将实现城乡同等待遇。
何时改革:
4月1日起停止办理综合保险
昨日,成都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对外发布了《成都市人民政府关于非城镇户籍从业人员综合社会保险并轨城镇职工社会保险有关问题的通知》、《成都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非城镇户籍从业人员综合社会保险接续参加城镇职工社会保险有关问题的通知》、《成都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统一我市失业保险待遇标准有关问题的通知》,明确从今年4月1日起开始实施综合保险并轨、接续城镇职工社会保险的相关政策,有效期5年。
“4月1日起,综合保险就停止办理了。”张小江透露,停办综合保险以后,原参保人员门诊个人账户上的钱不受影响,可继续使用。
如何改革:
有单位者参加城镇职工社会保险
张小江介绍,按照综合保险并轨、接续城镇职工社会保险政策的规定,2011年3月31日前已参加综合保险的人员,“过去参加综合保险的缴费年限、个人账户、缴费基数都计为参加了城镇职工社会保险”。
2011年4月1日后,成都市行政区域内,有用人单位的劳动者都必须参加城镇职工社会保险,没有用人单位的劳动者,可自愿接续参加城镇职工社会保险,或是城乡居民社会保险。
改革之后:
“地方粮票”转为“全国粮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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