魏都区人民法院审结一起企业职工工伤保险待遇纠纷案件。通过法官的不懈努力,劳动者不但得到了应有的伤残津贴,而且后续的伤残待遇也得到了充分保障;涉案企业在生产经营活动得到稳定运行同时,也找到了根治此类顽疾的良药,彻底解除了后顾之忧。
贾某原系许昌市某公司职工,1994年8月11日晚,他在滚丝机上加工半轴螺纹时不慎将右前臂绞在半轴上,导致右前臂被绞断截肢,后经许昌市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鉴定,已构成四级伤残。从发生事故起,贾某因受伤丧失劳动能力不能上班,他所在的企业虽然给他发放部分工伤津贴,但一直以资金困难为由从未足额发放。今年7月初,多次找公司领导协调未果后,贾某将自己的“老东家”——许昌市某公司告上了法庭。
魏都区人民法院受理此案后,通过调查了解到,贾某经此事故后,不但精神上受到了很大打击,而且全家人生活也受到了严重影响。同时,承办法官还了解到,被告某公司同样面临着多起类似事件的困扰,不仅经济负担很重,而且还要长期承受职工家属的追讨压力。该公司负责人十分无奈地表示,即使为原告补齐了以前的伤残津贴,后续的伤残待遇仍然是一个无底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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