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果参保人员死亡的,无论是在职时去世还是领取基本
养老保险待遇时去世,其个人账户储存额的余额是可以依法继承的。”
人社部回应社会关注热点问题——
据新华社电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新闻发言人李忠在24日举行的新闻发布会上回答了国企薪酬、
社保信息泄露、养老“并轨”、职工休假和
养老金等社会关注的问题。
国企薪酬不能对国企职工不加区别层层降薪
“国有企业应当完善激励约束机制,规范企业的内部分配行为,合理拉开内部工资分配差距。”李忠说,“不能对内部职工不加区别地层层降薪。”
李忠说,国企负责人薪酬制度改革的重点是规范组织任命的国有企业负责人薪酬分配,对不合理的偏高、过高收入进行调整。对于国有企业内部职工的薪酬分配问题,要按照公司法等法律法规和有关政策,由企业自主决定。
他介绍,从2015年1月开始,中央管理企业已全部按照要求调整了企业负责人的基本年薪标准;对地方国有企业负责人,也印发了相关文件,加强了对地方改革工作的指导和调度,目前已经批准了广东省的工作方案。
“对中央部门管理的企业负责人,我们也印发了相关文件,提出了明确的要求。”李忠说,“不管是地方国有企业负责人,还是中央部门管理企业负责人的薪酬制度改革,也都是从今年1月1日起开始实施,我们计划在今年上半年完成其薪酬制度改革方案的审核工作。”
社保基金不存在所谓去世后养老金充公问题
“如果个人的寿命比较长,个人账户储存额不足以支付时,个人账户的养老金转由统筹基金列支,保证个人账户养老金能够继续发放。”李忠说,“如果参保人员死亡的,无论是在职时去世还是领取基本养老保险待遇时去世,其个人账户储存额的余额是可以依法继承的。”
他解释说,我国的基本养老保险既遵循了
社会保险的大数法则,体现统筹互济,又对个人账户的余额作了继承的规定,所以并不存在所谓去世后养老金“充公”的问题。
“我们目前正在会同有关部门研究制定基本养老保险基金投资管理办法,主要目的就是解决地方管理的养老保险基金的投资保值问题,相关方案正在征求有关方面意见,修改完善后报党中央、国务院。”他说。
李忠还表示,部分国有资产将划拨转入社保基金,这将为缓解基本养老保险基金收支压力,实现制度的可持续发展提供有力支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