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月15日,长沙市医保局制定并发布了《长沙市医疗保险病种分值表》,为各种疾病的医保报销额度制定了标准,配套“按病种付费”方式。
为了弥补医保资金缺口,市医保局提高了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统筹基金最高支付限额和大病医疗互助基金支付段,并将职工大病医疗互助筹资标准调整为130元/人/年。
据了解,长沙市2016年大病互助基金征缴工作已基本完成,基金征缴收入1.67亿元。长沙市已从中调剂9957.7万元,用以支付医院暂时垫付的大病互助医疗费用(其中湘雅系3家医院共计2920万元)。基金缺口部分以及暂未支付给协议医疗机构的垫付费用,市医保局表示,将尽快与市财政局协商,通过调整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统筹基金予以支付。
这些措施得到了省政协委员、湘雅三医院党委书记罗爱静的肯定。她告诉湘声报记者,2016年,长沙市医保局对湘雅三医院实行的总控预付资金已预付到11月份,占总额度的70%左右,2016年度预付费用总结算也敲定了在2017年落实;离退休干部医保费用历史欠款目前已结算至2014年12月,剩余部分仍在加紧协调。
预付额度应更科学合理
“预付制”,简而言之就是医保部门提前给医院一定数额的医保使用额度;超过这个额度的费用,就需要医院自己负担。
《方案》表示,这种方式是让医生有足够动力控制医疗费用、合理使用医疗资源,减轻医保资金压力和患者就医负担。
对医院而言,“预付制”的好处是明显的,因为能提前拿到钱。
但“预付制”在实施的过程中,也带来一些负面效应。因医院将预付额度按比例划拨给各个科室,各科室为每个医生制订考核指标(例如一个月只能有多少医保额度),一旦超额,多余的报销费用就会直接落到医生头上,要么扣工资,要么罚款。因每个病种可报销的费用和病人自付的诊疗费用比例都是固定的,医生在为病人诊疗、开药时,难免会因此束手束脚,担心诊疗费用超出医保额度、病人自付费用之和。
“很多医生都被罚过钱,有时候一个月一罚就是几千元。”省政协常委、湘雅医院干部医疗科副主任刘慧霞说,当前的公立医院运转费用绝大部分需要医院自筹,在这种背景下,重症病人及多病病人的接收比例直接影响一个医院医保预付金是否亏损。
现实状况是,绝大多数重症病人都会选择去大医院治疗,由此造成大医院重症病人比例高,容易陷入亏损,医生也更容易被扣钱。
医生一旦贴钱治病,就会间接使病人的医疗质量“下降”,增加了病人的风险。已有媒体披露,部分省市采用“预付制”之后,少数医院出现了“医生撵病人”的情况。
“2016年是改革的第一年,制度还需进一步完善,医保部门和医院之间应协商出一个科学合理的预付额度。”刘慧霞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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