其中,原则上向新中国成立前参加革命工作的老工人政策倾斜;向高级专业技术人员、军队转业干部、原工商业者适度政策倾斜;向退休时间早、年龄较大、养老金水平相对偏低的人员适度政策倾斜。
根据养老金调整方案,65岁及以上退休人员在按照规定调整待遇的基础上,可以再按照年龄段增加基本养老金,最高每月增加120元。
其中,年满65岁至69岁的退休人员,每人每月再增加60元;年满70岁至74岁的,每人每月再增加80元;年满75岁至79岁的,每人每月再增加100元;年满80岁及其以上的,每人每月再增加120元。
“保底”调整
最低标准涨百元不足者补齐
此次,北京市对养老金最低标准也进行了上调。目前,企业退休人员基本养老金最低标准为1000元,2011年将增加100元,达到1100元。退职人员养老金最低标准也从目前的900元增至1000元。
市人社局表示,在此次养老金各项调整后,仍未达到最低标准的退休人员,将补齐到最低标准。
据悉,北京市自1994年建立企业退休人员基本养老金调整制度以来,历经18次调整,待遇逐年提高。此次调整后,退休人员待遇水平达到了历年最高值,水平位居全国前列。
用微信“扫一扫”,精彩内容随时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