记者观察
民生政策不要太折腾
作为新型农村养老保险的省级试点县,平远县在农村养老保险实施一年后,参保率达到了7成,而连山县在实施四个月后就暂停了参保,被迫全面修改政策。
两地都在省指导意见出台前就对这项政策先行先试,为何一方顺利衔接,另一方却遭遇尴尬呢?
平远于去年3月底正式启动农村养老保险,半年后的九月初,连山正式启动。
据连山社保基金局介绍,连山社保局的领导曾几次驱车六七个小时,从粤西北远赴粤东北的平远“取经”,而连山第一次制订的方案就是参考平远的制度。
两地的初始政策,都允许60周岁以上的老人通过趸交15年的参保费,来享受不同档次的养老金。
基础养老金部分,由于当时省里的指导意见迟迟没下来,平远采取了“聪明的做法”,只把市、县财政补贴的基础养老金部分合计20元予以发放。
而连山县为了吸引群众参保,自行将各级补贴总额暂定为60元,以县财政垫付的方式发放。而且,连山还将城镇居民纳入这一养老保险体系,允许城镇居民参保。
这两点,均与后来出台的省指导意见产生出入。
另外,省指导意见还指出:年满60周岁的老人,未享受城镇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待遇的,不用缴费,可以按月领取基础养老金,但其符合参保条件的子女必须参保缴费。
在媒体的报道中,这条政策变成了“60周岁以上老人可以免费领取养老金”。这让两地的农民意见不小,因为两地的政策都没有这条规定。
平远马上按省的意见修改制度,把基础养老金定为总数55元,并加上了“子女联保”这一条款,其余的政策几乎不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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