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崂山区将有1104名村民纳入新型农村基本养老保险参保范围,享受养老保险带来的幸福晚年。”
近日,崂山区有关人士表示,崂山区政府日前决定,扩大该区新型农村基本养老保险参保范围,婚嫁迁入崂山区农村社区、有长期居住场所、且享受村民待遇的居民,以及因种种原因将户口迁出崂山区,但一直在区内农村社区居住,2008年5月31日前又将户口重新迁回原农村社区的居民,纳入新型农村基本养老保险参保范围。
据统计,截至目前,崂山区共有6.2万人参加了新型农村社会基本养老保险,该区以“四保一补”为主要内容的农村社会养老保障体系日趋完善。
“婚嫁”村民将享受养老保障
崂山区有关人士介绍,崂山区此次扩大农村养老保险范围,主要原因在于解决一些因婚嫁原因将户口迁入崂山区的村民参保要求。
据了解,崂山区新型农村社会基本养老保险从2004年6月开始推行,当时将2002年12月31日前具有崂山区常住农业户口(含已办理“农转非”的原崂山区常住农业户口)、年满18周岁(学生除外)、未参加城镇企事业单位养老保险的人员,纳入了农村社会基本养老保险的参保对象。
经过4年多的不断完善,参保范围不断扩大。从2010年起,崂山区再次扩大参保范围,预计此次全区会有1104人从中受益。
农村养老保障体系日趋完善
崂山区是城乡分割的二元经济结构表现非常突出的一个区域,农村养老问题日益成为推进城市化进程的重大制约因素,特别是沙子口、王哥庄、北宅等地区部分村庄由于受到景区、库区保护政策的限制,发展受到一定程度的制约。
崂山区有关人士介绍,从2003年开始,为了破解城乡二元结构矛盾,建立城乡一体的社会养老保险体系,崂山区开始着手建立以“四保险一补助”为主要内容的社会养老保障体系。
并按照以个人缴纳为主、集体补助为辅、政府给予适当补贴的模式实施新型农村养老保险政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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