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介绍,将完善进城务工农村居民参加养老保险办法,实现在缴费、待遇给付等方面与职工基本养老保险政策的统一;研究制定在京外国人参加养老保险办法,使在京工作的所有劳动者都能参加养老保险。
工伤、生育保险将实现全覆盖。
据介绍,北京市机关、参公管理事业单位、社会团体都将纳入工伤保险覆盖范围,统一各类用人单位工伤保险制度、待遇和标准。还将机关事业单位职工、企业外地户籍职工等纳入生育保险覆盖范围,实现生育保险制度全覆盖。
北京市人保局还表示,今年还将在完成区县公费医疗改革的基础上,启动市级改革,将北京市公费医疗人员全部纳入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制度。
据悉,截止2010年底,北京养老、医疗、失业、工伤和生育保险参保人数分别达到982.5万人、1063.7万人、774.2万人、823.8万人和372.2万人。
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和城镇居民医疗保险参保人数分别达到168万人和143.7万人。全市发卡825万张,1779家定点医疗机构实现了“持卡就医、即时结算”,减轻个人垫付款负担92亿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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