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1年1月18日,记者从烟台开发区社会保险事业处获悉,按照省、市统一部署,从今年1月1日起,烟台开发区在连续6年上调企业退休人员基本养老金后,再次上调企业退休人员基本养老金,此次上调增幅创历年调整新高,调整后,该区企业退休人员养老金每月人均增加182元,现已全部发放到退休人员手中。
据了解,此次养老金的调整范围是2010年12月31日前已按规定办理退休、退职手续并按月领取基本养老金的企业退休、退职人员以及已按相关规定办理退休手续的建国前老工人,从2011年1月1日起执行。
企业退休人员养老金分普遍调整和适当提高两部分
普遍调整部分由固定调整(110元)和按比例增加(2010年12月本人月基本养老金的4.5%)组成。
适当提高部分(在普遍调整基础上)包括:
1、具有高级职称的退休科技人员,1999年12月31日前退休的,正高级职称每人每月提高260元,副高级职称每人每月提高220元。
2000年1月1日以后退休的,正高级职称每人每月提高70元,副高级职称每人每月提高50元。
2、1953年12月31日前参加工作的退休人员,每人每月提高40元;其中,1949年1月1日至9月30日期间参加革命工作、享受当地人民政府制定的薪金制待遇的退休人员,每人每月再提高160元。
3、原工商业者中的退休人员,每人每月提高4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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