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月24日,河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下发了调整通知。
2010年12月31日以前已按规定办理退休手续的人员(含退职人员,不含执行冀劳社〔2001〕72号文件规定的离休人员和符合原劳动人事部劳人险〔1983〕3号文件退休的建国前参加革命工作的老工人)均被纳入此次调整范围。
据了解,2005年开始,企业退休人员基本养老金在全国范围内拉开上调序幕,随后每年调整一次,今年已经是连续第七次提高,企业退休人员基本养老金总体待遇水平翻了一番。
据了解,湖北省企业退休人员月人均基本养老金2005年调整后提高到635元,2006年调整后提高到797元,2007年调整后提高到925元,2008年调整后提高到1103元,2009年调整后提高到1233元,2010年调整后提高到1414元。
此次湖北省企业退休人员基本养老金月人均增加154元左右,比全国平均水平高出14元左右。调整后湖北省企业退休人员月人均基本养老金达到1568元,仍保持在略高于全国的水平。
省人社厅已发出通知,各地将采取预发养老金的办法,确保将增加的基本养老金在2011年春节前发放到企业退休人员手中。
湖北省此次调整养老金按照普调与特调相结合的办法进行。普调遵循公平与效率相结合的原则。
为体现公平,按照退休人员月50元、退职人员月40元增加基本养老金。为体现效率和“多工作、多缴费、多得养老金”的激励机制,与缴费水平挂钩,按照本人月基本养老金的4%增加;与缴费年限挂钩,按照本人缴费年限一年1.5元增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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