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年四季度准备全省铺开,去年从土地出让金中安排1.4亿元,中央试点补助7000万元,一共2.1亿元,资金足额到位。”该负责人说。
对于城镇居民的养老问题,海南省五年重点民生项目发展规划中表明,2009年—2012年,全省将投入25.845万元,对年满60周岁、且从未参加基本养老保险的城镇居民按所在市、县城镇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标准的120%发放养老金。
据省财政厅社保处相关负责人透露,下半年我省将制定城镇居民养老保险办法,“对于城镇居民养老保险,我们今年已经做了预算。下半年将研究制定相关办法,让城镇的从未参加养老保险的居民也能领取到养老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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