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连市已征缴各项社会保险费138.3亿元,完成全年计划的85%.我市的城乡社会保障体系在不断完善的过程中,社会保障能力进一步提升,市民的生活状况有所改善。
社会保障制度覆盖城乡
大连市启动实施《大连市城镇无社会保障老年居民养老保障暂行办法》,城镇无社会养老保障的老年居民纳入养老保障范围,老年居民按每月100元标准一次性缴费,缴费次月起每月领取200元养老待遇。
与此同时,大连市还正在进一步规范被征地农民社会保障工作;探索研究新型农村社会养老保险制度,并正在推进试点准备工作;积极推进农民工参加基本养老保险。
在探索建立城乡一体化的医疗保障体系过程中,大连市根据新修订的《大连市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实施办法》,实现了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市级统筹。
保障范围渐广、水平渐高
目前,大连市城镇职工医疗保险门诊慢性病补助范围扩大到30种。医疗保险还对艾滋病发病者门诊医疗费实行定额补助。
同时,2010年10月1日起,大连市已对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普通门诊医疗费实行统筹支付。
另外,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的市级统筹正在加快推进,预计2011年底,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将实现市级统筹。
大连市还进一步完善失业保险待遇随最低工资标准同步调整机制。最低工资标准整体上调了200元。与之同步,失业人员失业保险待遇再度提高,失业人员每月最高可领取770元。这是历次调整幅度最大的一次,待遇水平全省居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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