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立“三项机制”,确保保障到位。
一是建立领导责任机制。成立了由县长任组长的新农保工作领导小组,全面负责新农保工作的组织、协调、指导和实施工作。建立县级领导联乡工作制度,每个县级领导都深入到联系乡镇开展走访调研、检查指导5个工作日以上;捆绑乡、村干部责任,规定乡镇(街道)党委书记要亲自抓、负总责,全面建立“一级抓一级、一级带一级、层层抓落实”的责任格局。结合干部驻村,实行包村包组,责任到人,宣传发动率和走访入户率都在95%以上。
二是健全部门联动机制。职能部门新农保试点工作“一盘棋”。县财政局拨付新农保专项工作经费40余万元,发放《湖南省社会养老基金收款收据》7000本共计17余万份;县农村信用联社发放新农保存折7万本,并把每月15日定为新农保发放日;乡镇(街道)全部建立了新农保基金专户;县民政局全部完成老农保基金清退工作。
三是制定督查考核机制。将新农保试点工作纳入年度目标管理考核,对各乡镇和单位的工作开展情况进行跟踪督查,参照其进展情况落实程度的优劣进行警示或通报,凡是受到通报警示的勒令限期整改;受到通报批评的单位,每次在年终文明目标管理考核总分上扣3分;受到二次通报批评的,由县委、县政府主要领导对该单位党政一把手进行诫勉谈话;未保质保量完成任务的,对该单位实行一票否决,党政一把手就地免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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