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农合实现全覆盖、企业人均月养老金达1117元、养老关系全国“漫游”
老有所养不再是梦想
2010年对全省老年人来说,是开心的一年。在农村,新型农村社会养老保险开始给老年人发放养老金,在城市,企业退休人员养老金再次上调。在“十一五”收官之年,我省社会保障工作取得重大突破,社会保障这张安全网更加绵密,“人人享有基本保障”正快步向我们走来。
去年初,社会保障工程被海南省委、省政府列入2010年为民办实事十大工程。养老保险关系和医疗保障关系转移接续办法出台,基本养老保险省级统筹通过评估验收,积极探索城镇居民养老保险制度……过去的一年,社会保障制度进一步完善,社会保障待遇水平得到较大幅度提高,更多的公民被纳入了保障对象。
“现在有了新农保,我们的后顾之忧又减少了,家庭负担轻了,生活更加幸福了!”拿着新农保的存折,海口市城西镇头铺村63岁的陈福明这样说。为了扩大新农保影响力,2010年12月,省委副书记、省长罗保铭等领导来到头铺村,为60周岁以上的71名农民发放养老金。
新农保实现从无到有
长期以来,农村的养老问题比城市更加突出,相当一部分农村老人老来无依,生活困难。新农保实行以前,海口市灵山镇东头村委会90多岁的陈阿婆说,她每月的医药费、生活费,让儿子不堪重负。农村的养老问题的确到了刻不容缓的地步。
“可喜的是,各级政府关注到农民养老的迫切需求,随着国家推行新农保试点工作,我省4市县申报国家级试点,我省的新型农村社会养老保险现出曙光。”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厅长王焕明说。
2009年12月26日,省政府印发通知,正式启动新型农村社会养老保险试点工作。随后,海口市美兰区、三亚市、文昌市和保亭黎族苗族自治县4个国家首批试点地区新农保实施方案制定完成。4个试点地区随即紧锣密鼓地开展了包括宣传、参保登记、符合待遇领取条件的审核和确认等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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